
铁路客运餐车定额发票
从明年3月1日起,广大乘客在火车上餐饮消费时,将得到由税务机关监制的铁路客运餐车定额发票。
这是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和铁道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的。
旧发票可延期使用
通知说,为了规范铁路运输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同时强化税源监控,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决定,在铁道部所属铁路客运餐车上统一使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铁路餐车发票。
所谓“铁路餐车发票”是指,铁道部所属的铁路运输企业在客运列车上提供餐饮服务收款时开具的收付款凭证。新发票为单张两联式,左侧是存根联,右侧为发票联。面额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和壹佰元。
铁路运输企业原先领取的税务发票,可延期使用到明年6月30日。未使用完的旧发票应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并于2006年7月31日前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缴销。
管辖业务交叉应协商
铁路用票单位还被要求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缴销,季度和年度终了15日之内必须向当地省级税务机关报送发票的相关报表。铁路餐车发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允许倒买倒卖。
通知称,当铁路部门的发票使用涉及两个以上省市管辖业务交叉时,铁路部门应与相关的省级税务机关协商解决。
本组稿件综合《北京娱乐信报》、《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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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餐车一年漏税上亿元?
我国列车基本分为特快、普快和普通三种。根据2004年10月的全国列车时刻表分析,特快列车路程较近且都是夕发朝至型,所以带有餐车的列车数量并不多。
但普快和普通列车包括了大部分的长途客运任务,其数量是特快列车的3倍,大部分都设有餐车。除此之外,多数列车还设有其他消费项目,比如报纸、杂志、扑克等消遣品。
综合每条线路的路程长短不一、消费能力有强有弱等因素来看,按照带有餐车的列车与没有餐车的列车比例为1:1进行计算,那么平均每位旅客搭乘一次火车的消费额应为2元。
根据铁道部官方公布的数据,每年全国客运列车共运送旅客达10亿多人次,旅客餐饮消费额便是20亿元。按照营业税率为5%%计算,铁路部门每年应在此项经营上上缴1亿元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日前表示,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除残疾人企业等特殊企业外,所有经营都得纳税,故火车上的经营是应该征税的。征税工作在铁路经营方面做得不够。
国税总局在2005年3月开展金税工程,推广税控机的使用。但税控机要上岗火车,还需要有关部门协调。
铁路局内部知情人士铁路纳税是按两条线路在走,一条是火车票和运单,这部分运营收入统一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纳税;而餐车经营作为副业,收入是向地方税务局进行纳税,由铁路分局统一向地税局领取发票,再分给各个列车段。
■背景
法大硕士三告铁路索发票
■2004年9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郝劲松乘坐北京开往上海的列车出差,在餐车上用餐消费了100元,当他索要正式发票时,服务人员只给了一张收据。
郝劲松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于是将北京铁路分局告上法庭。
判决结果2005年4月5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他的诉求。
在该案起诉时,铁道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必须给车上用餐和购物的消费者开具发票。
■2004年11月14日:郝劲松在办理退票过程中,退票工作人员退给他0.5元现金,并就收取的两元退票费向他出具了北京铁路局退票费报销凭证。随后他以铁路退票无正规发票为由起诉。
判决结果2005年6月9日,法院认为铁路部门给郝劲松出具的退票费报销凭证完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使用,驳回郝劲松诉求。
■2005年2月5日:郝劲松乘坐北京西开往太原的N275次列车,在列车上他先后买了水果等60多元的物品。郝劲松向售货列车员索要发票未果,随后其拿着售货列车员开具的售货凭证起诉要求开具发票。
判决结果2005年6月9日,法院判决郝劲松胜诉,北京铁路局给郝劲松出具60元正式发票。
■追访
郝劲松:希望形成公民问责制
“非常高兴听到这个消息,我表示欢迎!”
郝劲松说,这是公民与政府职能机构良性互动的结果,是和谐社会必不可缺的。说得具体点,就是希望社会形成公民问责制,这是一种从下到上的问责制度,它要求公民要对每一个不合理社会现象有监督和改进的意识,要有采取合理合法手段促使其改变的意识。他说,现在很多人没有这样的意识,不愿意站出来,不愿改变,而是默默忍受不合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