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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票换二等座 乘客告铁路局索赔37元差价
http://news.huoche.com.cn  2008年09月07日09:38   来源:新京报 文字大小:【  

  索赔37元差价,已交诉状;北京铁路局称所告主体错误,列车由郑州铁路局负责

  本报讯 (记者贾鹏 实习生蓝筠)买了一等票,却坐上了二等座,要求补偿差价却遭拒。昨日,张先生称,告北京铁路局的诉状已送至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在等待立案。但北京铁路局表示,张先生乘坐的列车属郑州铁路局管辖,所告主体存在问题。

  8月28日,张先生买了一张D135次列车一等座票,从北京西至河南新乡,票价226元。第二天上车后发现,所在的1号车厢由一等座改成了二等座。

  “两种座票差价37元,条件相差很大。”张先生说,一等座舒服得多。列车员解释说,由于车辆被发现存在故障,临时换车,更换的列车上无一等座。旅客们表示,更换车辆事先并未通知他们,要求退差价。但被告知只能到站后由车站补偿。

  张先生称,当时列车员承诺到站后无需出站,便可很快解决,但从新乡火车站下车后,部分等待退还差价的乘客并未顺利得到补偿。

  “我们被新乡站的工作人员带到问讯处,说要请示领导,但一进去就没了回音。”张先生回忆,隔着问讯处的小窗口,他们等了近50分钟,看到解决无望,大家各自离开了。

  昨日,张先生称将起诉北京铁路局,索赔车票差价37元,并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赔礼道歉。起诉书已交至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 依据

  “我们存合同关系”

  张先生称事后曾向北京铁路局要求补偿,但被告知D135次列车属于郑州铁路局管辖;而郑州铁路局表示应找新乡火车站办理补偿。索赔未果后,张先生认为,车票由北京铁路局发售,“我们存在合同关系”,应由其承担责任。

  - 责任

  郑州铁路局负责?

  昨日,北京铁路局客运处工作人员表示,和谐号列车如果更换必须是整车更换,因换车导致的纠纷需要找管辖车辆的郑州铁路局负责。

  张先生起诉北京铁路局,主体存在问题。昨日下午,郑州铁路局尚未对此做出回应。

  - 建议

  在车上开好证明

  昨日,北京铁路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乘客遇到座位变更的情况,最好在车上由乘务员开具情况说明,下车后持证明在目的地车站办理差价补偿。

  而始发车站只负责车票发售和客运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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