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铁路局获悉,17日9时57分,上海至南京D406次动车组因设备故障紧急停靠栖霞山站,经过抢修后于12时33分开出,晚点两个多小时。上海铁路局对“列车晚点给旅客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7月19日新华每日电讯)
列车晚点,铁路方给乘客公开致歉值得肯定。
但笔者以为,仅有道歉还不够。
其一,铁路方面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据报道,这次动车组抛锚事件中,列车一共趴窝近3个小时,在此期间,全封闭的空调车厢温度很高,很多人不同程度出现了中暑的现象,乘客认为此种情况应该使用应急锤敲碎车窗,但列车方拒绝敲碎车窗玻璃。直到乘客的反复要求之后,车门终于可以打开,不少旅客跳车求救,致使部分乘客受伤。由于事发地点比较偏僻,远离人群,根本无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乘客只好聚集在一起等待列车修好后上车。2个多小时迟迟无法得到妥善安置和合理解释,导致列车上一些乘客情绪激动。
据了解,此次D406次的原因是动车本身的一个故障,而类似故障在南京到上海的行车之间已是第三次出现。这种全程全封闭的空调车厢下一次再遇到这样的突发事件怎么办?如果相关部门没有尽快拿出一套完善、及时、高效的疏散应急处理方案措施,以保障出行者的人身安全和旅途健康和舒心,怎么能让人放心乘坐这些现代化的高速交通工具呢?
其二,事发后信息应及时公开,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此次事件中,在乘客的一再要求下,列车先后给出了3个解释:有点小故障,正在全力抢修;线路问题,沪宁线全线不能使用;马上换车头。但每一个理由一给出,立刻遭到了乘客质疑,因为有其他动车不时从旁边疾驰而过,而D406次动车却迟迟不动。而对于“何时能动”,“抢修进度如何”,列车方面一直是支支吾吾,未向乘客及时公布真相。由于事发后信息不公开,导致一些乘客情绪激动。
其三,应该建立晚点道歉和补偿制度。如今,工作和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时间就是金钱。客车晚点无疑给乘客带来诸多不便,甚至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严重地侵害了乘客的利益。这个认识,民航已经有了。早在四年前,国家民航总局就发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因航空公司原因而造成航班延误的,要给予乘客现金补偿,这多少体现了民航部门对乘客的人文关怀。而作为旅客运输老大的铁路部门,面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客车晚点,又该给乘客一个什么样的说法呢?假如晚点时间过长,是否也应考虑适当给旅客某种形式的补偿才对呢?
其四,给乘客补偿并非无稽之谈。首先,从《民法通则》上可以找到依据,该法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次,《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乘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再者,如果把乘客看作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旅客花钱买票乘车,就与铁路部门形成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经营者就应按事先承诺的时间运送旅客安全正点到达目的地,违约就应担责。
总之,现在列车晚点已经成为一种公害了,严重地侵害了旅客的利益,而几十年来,铁路部门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出问题就轻飘飘地说上几句无用的话,这是难以服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