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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退票应收费误点更应赔偿
http://news.huoche.com.cn  2008年07月14日09:48   来源:农民日报 文字大小:【  

 7月3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收到国家发改委的回函,这是作为对董正伟发出的《请求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的回应,发改委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
  准确地说,国家发改委是建议铁道部等取消部分退票费,同时建议由于运输部门自身原因而未按约定完成输送任务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改委建议:因不可抗力引起的退票和退回可再发售的退票不收退票费,对不同时段的退票采取不同退票费率。
  发改委的建议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无论是铁道部门收取退票费还是支付赔偿费,在具体操作上都很麻烦。对于大面积的不可抗力,比如地震和雪灾等,铁路部门可以掌握,但是,对于个别旅客遇到的不可抗力,铁路部门如何鉴别呢?即使旅客退票早,铁道部门还可以把票卖出去,但是,铁路部门还是要花费额外成本的。至于差别费率计算,则要耽误更多时间,影响发车前退票的再卖。
  在目前铁路运力紧张的情况下,取消退票费将影响普通旅客的行程。如果取消退票费,票贩子会更加没有顾忌地囤积车票,即使高价卖不出去,退票也没有损失。如果取消退票费,有些普通旅客就会脚踏几只船,既买火车票,又买汽车票,到时候什么车方便就坐什么车,然后找人退掉其他车票。这样一来,开始时形成车票售空的假象,到后来又形成座位浪费的事实。所以,目前不应该盲目地取消退票费。发改委说,目前要求铁路部门取消退票费,还存在着法律障碍。根据《合同法》精神,旅客单方面退票是一种违约,所以退票费实际上就是一种违约赔偿。
  同样,根据《合同法》的精神,铁路等运输部门因为自身原因而耽误旅客行程,也应该对旅客进行相应的赔偿。比如早点发车和晚点到达,就会给部分旅客造成损失,有的旅客会耽误下一趟飞机,有的旅客会延误一宗大生意,等等。
  要求旅客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这是目前公共服务行业的一个通病。现在,退票的旅客是极少数,损失也不大,所以,在技术操作困难的情况下,如果急于要维权,也不应该把重点放在要求运输部门取消退票费,而应该放在要求运输部门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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