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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布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http://news.huoche.com.cn  2008年03月16日16:19   来源:湖南省物价局 文字大小:【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湖南省境内
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八年三月六日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州物价局:
 为适应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切实规范铁路服务收费行为,加强铁路服务收费政策公示及宣传解释,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按照《价格法》、《铁路法》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我局《关于开展铁路客、货运输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湘价服〔2007〕52号)要求,经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决定重新公布湖南省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一批收费项目,明确一批收费标准。取消火车票代售点的异地售票服务费、铁路货物延伸服务发送综合服务费等收费项目;适当降低自备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改变货运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明确载运旅客进出站服务费、行李打包服务费、多经货场使用费收费标准。重新公布的湖南省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规范铁路服务收费行为。各铁路服务单位开展服务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铁路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得随意变换收费主体、改变服务范围、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不订立服务合同或协议收费、不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代收费用)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包括保险费)或未服务也收费、少服务多收费等行为。
 三、严格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各铁路运输服务收费单位,对合法的涉及铁路运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核准收费机关及文号和铁路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投诉监督电话(价格投诉电话12358或0731-5531885)等应在经营服务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告,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除站段收取的杂费、货物装卸作业费之外,其他服务主体收取的各项收费,均应以独立核算单位到当地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凭证申领使用税务部门印监制的收费票据。
 四、重申铁路运输服务收费审批权限。今后除铁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明文规定以及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收费项目、提高的收费标准和制定的收费规定一律无效。铁路客货运输杂费、货物装卸作业费应依照铁道部文件规定执行;客货运输延伸服务费、货运代理服务费、地方铁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兼办公共服务的专用铁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铁路专用线共用的收费标准应依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其他与车票、车皮核批有关的各项收费,均应依据国家发改委、铁道部或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执行,不与车票、车皮挂钩的技术服务收费,由服务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今后需要增减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按照上述权限报批。
 五、建立和完善铁路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机制。铁路系统应克服服务主体多、单位分散、管理形式不统一、内部信息不联通等困难,明确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服务收费管理与协调;省、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应与铁路服务管理单位建立服务收费管理的联系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适应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而产生的服务收费问题,及时解答群众咨询、有效化解质疑和误解,快速查处服务主体违反规定的服务收费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对铁路服务收费的满意度。
 六、本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铁路运输服务收费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表:湖南省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附表:

湖南省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客运部分
序号 服务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执收主体 备注
客运杂费 站段或服务法人收取 四舍五入到元,根据铁道部与湖南省政府协议(铁计函)〔1996〕252号,石长铁路管内旅客运输杂费可在国铁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0%
1 站台票 人张 1
2 退票费 人次/或张 票款20%
3 补票手续费 卧铺 人张 5
其他 1
4 异地票手续费   5.0
5 送票费 送到集中取票点 人次 3
送达旅客 5
6 标签费 货签 0.2
安全标志   0.2
7 行包变更手续费 装运前 票次 5
装运后   10
8 行包查询费   票次 5
9 行包装卸费   件次 1
10 行包搬运费   件次 1
11 行包保管费   件日 2 行包到达前3天免费,第4天起方按此标准收费
12 行包接取送达费 5千米以内 件次 5 含汽车运费及装卸费
5千米以远   10
13 携带品暂存费   2 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4 携带品搬运费   件次 2 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从广场停车点搬运至站台或相反
客运延伸服务费    
15 旅客候车茶座 普通茶座 人次 5 服务法人
收取
此服务须经省物价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收费,并遵循湘价服[2000]336号文规定的服务标准
豪华茶座 10
16 客票代售点服务费   5  
17 载运旅客行李进出站服务费   件次 5 旅客随车同行按1件行李计费,每次(含人)最高收费为10元。此服务限在一等以上车站开展,须经省物价局验收合格方可收费
18 代办行包托运   2 包括代填、贴、拴标签,代填运单、称重、交款结算,要求加固行包的,可加收15%的服务费
19 代办行包卸车   0.5
20 自提汽车装卸   1
21 行李寄存费 一般物品 件日 4 计费时间以零点为界;特等和一等车站每件日可加收1元
贵重易碎物品 5
电子柜0.4×0.65×0.45以下 四小时·件 5  
电子柜0.4×0.65×0.92以下 10
22 行包打包费 50*40*30cm以内 5 打包按井字形打包,打包材料为机制打包带
50*40*30cm及以上 10

 

附表:

湖南省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货运部分
序号 服务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执收主体 备注
货运杂费     站段收取 根据铁道部与湖南省政府协议(铁计函)〔1996〕252号,石长铁路管内旅客、货物运输杂费可在国铁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0%
1 表格材料费 普通货物 0.1 站段或服务法人收取
国际联运货物 0.2
纸制 0.1
其他材料 0.2
危险货物包标志 0.2
物品清单 0.1
施封锁材料费
(承运人装车、箱的除外)
1.5
2 取送车费 车公里 6 站段收取
3 机车作业费 半小时 60
4 押运人乘车费 人百公里 3
5 集装箱使用费 1吨箱 500公里以内 5
501—2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 0.4
2001—3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 0.2
3001公里以上计收 13
10吨箱 500公里以内 50
501—2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 5
2001—3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 2.5
3001公里以上计收 150
20英尺箱 500公里以内 100
501—2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 10
2001—3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 5
3001公里以上计收 300
40英尺箱 500公里以内 200
501—2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 20
2001—3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 10
3001公里以上计收 600
铁路拼箱(一箱多批) 10千克 0.2
6 装卸作业费 按铁道部铁运[2005]5号《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5]43号文规定核收
7 货物保价费 按铁道部铁运[2005]46号文规定核收
8 过秤费 整车轨道衡、轮对测重仪 0.8 服务法人收取 站段执行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的收费标准
电子秤、整车普通磅秤 1.5
零担 百千克 0.4
1吨箱 1.5
10吨箱 15
20英尺箱 30
40英尺箱 60
9 货物暂存费 整车货物 车日 30 站段收取  
零担货物 批百千克日 0.3
1吨箱 箱日 1.5
10吨箱 箱日 7.5
20英尺箱 箱日 15
40英尺箱 箱日 30
10 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车使用费 按照铁道部《货车使用费核收办法》的规定核收
11 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 变更到站、变更收费人 整车货物和20、40英尺集装箱货物 300 站段或服务法人收取  
零担货物和其他集箱货物 20
发送前取消托运 整车货物和20、40英尺集装箱货物 100
零担货物和其他集箱货物 10
12 清扫除污费 货位清扫 蔬菜、瓜果、牲畜 10
散堆装货物 2
集装箱清扫 1吨箱 0.2
10吨箱 1.5
20英尺箱 2.5
40英尺箱 5
货车清扫 5
货车洗刷除污 整车货物和20、40英尺集装箱货物 毒害品 100
其他 60
按零担办理的牛、马、骡、驴、骆驼 1
13 自备车或租用铁路货车停放费 车日 20 站段收取
14 自备车管理服务费 过轨服务 年车 300 广铁收取 其他各项规定仍按湘价服[2001]68号文件执行
发送和省外到达货物 2 站段代收
15 治安费 0.25 站段代收  
贷运延伸服务费
16 货运代理服务 每吨价值不足200元 不超过货物价值的7% 服务法人收取 代理货物价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确认。代理服务内容:为用户代理托运、配载、报关、报检、装箱、交接、分拨、转运、仓储、缮制有关运输单证、垫付和结算运杂费;电话受理、上门服务;提供各类运输咨询,有关技术服务;为货主编制最佳运输方案;代理各类运输保险、代理索赔;代理短途汽车运输。运输代理服务费实行分段计算、一次包价、一票结算,代理过程发生的铁路运杂费、装卸费、仓储费、保管费、保险费、短途汽车运输费等按实另收
每吨价值200—500元 不超过货物价值的5%
每吨价值500-5000元 不超过货物价值的2%
每吨价值超过5000元 不超过货物价值的1%
17 仓储保管服务 整车 仓库 吨日 1 服务法人收取 服务内容:1、为货主提供承运前交付后的货物仓储和保管;2、特种货物中的危险货物在表列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加收100%,贵重、鲜活、本忠、超长、超限货物可加收50%;3、货物到达时开始计时收费;4、对影响货物正常周转、压库时间过长的车站或仓库,经省物价局核准对超期存放货物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雨棚 0.8
露天 0.6
零担 仓库 10千克 0.1
雨棚 0.08
露天 0.06
18 蓬布服务 自备篷布租用 张日 5 服务法人收取  
篷布取送 张次 10
代货主企业自备蓬布晾晒、捆绑、整理、办理回送手续 张次 8
19 代购、代加工装载、加固材料 按材料费的30%收取服务费,材料费另计  
20 代为货主对货物进行包装 按材料费的50%收取服务费,材料费另计  
21 多经货场使用费 散装货物 2 1、多经货场是指多元企业自有产权或租赁货场;2、经省物价局验收确认后方可收费
包装货物 3
笨、重、超、零货物 4
集装箱 标准箱 100
专用线共用、维修收费
22 专用线工务代维费   服务法人收费 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重[1999]324号、[2000]176号文件规定执行
23 专用线电务代维费  
24 专用线电力设备代维费   双方协商报省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25 专用线车辆技术交接检修费 50 石长铁路管内可在国铁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