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贵坊)今后,卧铺票都可以改签了。13日,记者从我市铁路部门获悉,今后,只要列车上还有余下的卧铺,旅客就可以任意在卧铺与卧铺间改签,车次不限。铁路部门同时废止“开车1小时后旅客还未就席,列车长有权出售卧铺”的规定。
洛阳市火车站客运车间副主任桑会敏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铁道部近日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在车票改签方面,以前只有直达、特快的卧铺可以改签,现在使用范围已推广到其他普通客车了。也就是说,卧铺票不但可以改签成其他车次的,且在改签成坐票时,还可以退还差价,同时,高级别席位改签到低级别席位,旅客还可以得到差价。但差价部分还需要收取20%的手续费,以弥补损失。
车票改签后,无论是提前乘车还是晚乘车,有效期都从改签后的实际乘车日起计算。原规定是改签后的车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有效期按原指定乘车日起计算。
而在以前,除了直达特快的卧铺票可以改签外,其余普通列车的卧铺票均不能改签,旅客一般都需要先退票,然后再买票,程序比较复杂。
记者同时了解到,此次《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修改中,还对原有旧规程作出了修改,提出了不少新的更人性化的规定,主要有:
旧规程称:乘坐卧铺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以前交换。同时,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卧铺另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尽量安排同等席别的铺位,没有空位,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到站应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在修改后的规定中,列车开车1小时后,旅客还未到卧铺“就席”时,列车长无权出售该席位。旧规程称:购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上车时,应在买票时说明,售票员应在车票背面说明XX站上车。铁路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该项规定也已被取消。
新规定还表示:有计算机售票设备的车站,除系统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发售手工车票;旅客在始发站办理改签时,应收回原票换发新票,票面打印“始发改签”字样。计算票价时,应在联合票价基础上计算;如果旅客在中途站办理签证不需要补差时,只打印签证号;需要补差价时,应发售有价签证票。
另外,火车票退票车站的规定也做了相应调整,原来规定的“购买车票只能到购票地车站退票”,现在改成了“旅客退票可以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始发站办理”。比如,旅客在洛阳站买的票,票面始发站是西安站的话,则乘客在这两个车站都可以办理退票。关于学生票修改为“学生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D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学生优惠卡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